地址:凤阳县新城区洪武大道西侧永乐路南侧
起始价:8000万元保证金:3500万元
一、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开发建设。
二、付款方式和土地交付:成交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并向府城镇人民政府支付围墙代建费人民币47万元;土地出让金全部交齐后10日内交付土地。受让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按成交价的4%缴纳契税,并在一个月内向拍卖机构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按超出起拍价部分的1%计算,封顶10万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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